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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政府采购:促企发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版”

来源:富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6:00

(拟稿人:马涛  颉阳)富平县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以“促企发展”为根本,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从“四个方面”激发企业活力,全力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最优版”。

落实优惠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

破除隐形壁垒,为企业保驾护航。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设置“三库”、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等问题,切实解决妨碍公平竞争违规行为;要求政府采购采购文件免收工本费,无偿向投标企业提供,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100余万元;积极联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共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为中标企业融资累计3000余万元,解决企业融资难;常态化公开征集小微企业入驻电子卖场,30万元以下零星采购进场交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公开透明的售卖平台。预计全年场内交易额近300万元。

强化信息公开,促企业公平竞争。深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项目信息,规范发布监督检查等监管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需求,真正以“阳光采购”助推我县政府采购透明度。

加强监督评价,使企业放心参与。采取日常抽查和年终评价相结合,强化对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评价。一方面,不指定、不打招呼抽查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等环节,按照相关评价指标逐项对照打分。一方面,随机对在我县执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主要从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方面,进行全流程监督评价,梳理问题、反馈问题、限期整改、总结经验,促进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