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莹)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构建规范透明、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白水县财政局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持续规范政府采购。一是明确权责,建立规范透明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凡是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进行政府采购程序。同时落实采购代理机构职责,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相应采购计划,在法定媒体及时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二是规范操作,建立有序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无预算不采购,采购人在实施采购项目时,落实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并严格按照批复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根据采购程序录入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需求,进行公平公开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强化监管,建立严格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配合接受财政局对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属于采购人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属于采购代理机构的,要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名单;情节严重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