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陈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华州区财政局先后出台实施了《渭南市华州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渭南市华州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渭南市华州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从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等方面,全面助推政府采购优化升级、提速增效。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应用,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跟踪和操作留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除法律规定的审核职责外,严禁另行设置或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干预政府采购活动。简化政府采购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全面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镇(办)、各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日进行意向公开。
三是发挥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要求采购单位组织评估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将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尽可能为供应商减负。
四是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区级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和审批备案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持续清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大对违规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清理力度,推进清理工作常态化,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