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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学习《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渭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09:00

(拟稿人 潘旭明)5月9日,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陕财办采函〔2022〕6号)。该征求意见稿是省财政厅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对陕西省2008版《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修订。该征求意见稿主要从修订背景;档案归集;档案管理;利用和销毁;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政府采购档案实行“谁采购、谁负责”,重申了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认识到《陕西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重要性,对征求意见稿各抒己见。在以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高度重视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采购单位委托的权限内,细化政府采购档案形成、归集、管理、移交、利用和销毁业务流程,真实完整反映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便于社会各方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