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人 袁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全县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有效解决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的“痛点、堵点”,进一步释放政策措施红利,做到“应补尽补”,提高脱贫人口获得感,10月24日,澄城县发放了第五批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惠及260 名脱贫人员,涉及金额10余万元。
根据《澄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澄乡振发〔2024〕5号)文件精神,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对象为:全县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在省外务工就业(含灵活就业)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补贴对象必须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中外出务工就业标注人员。
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办)核查、县级发放”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每年可申报领取一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金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目前,该笔款项已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