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审稿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其中增加规定,要求公务活动用餐“节俭安排”。
此前,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一审稿规定,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提出,“标准化饮食”的表述不明确。
对此,草案二审稿作出进一步明确,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蕊表示,公务活动用餐涉及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无论从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还是从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都必然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她认为,草案二审稿强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等,既考虑到实际需求,也强调了标准限制,可以达到防止公务活动用餐浪费的目的,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性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