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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就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安排

来源:渭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09:00

 日前,省纪委监委就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专项工作安排,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坚持“群众有所呼,我必有所应”,以强有力的监督,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督促党委政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精准分析研判,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所帮扶地区和群众脱贫摘帽后产生松懈情绪,个别干部只挂名不干事,应景对付推脱责任问题;在脱贫攻坚和重点民生领域脱离实际、拔高标准、贪大求全,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扶贫成果展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弄虚作假、数字扶贫等问题;一些地方“一刀切”搞撤村并居、农民上楼等不切实际增加群众负担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易地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优亲厚友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问题。

 聚焦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落实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致使中央精神在落实中变形走样,消减群众获得感的问题。解决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慵懒怠惰、层层“甩锅”问题。解决落实我省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各项措施,执行长江流域禁捕相关工作规定不彻底,导致部分地区生态被破坏,环境污染加剧问题;“一刀切”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解决落实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政策不坚决,营商环境不够优化,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证难等问题。解决社保缴纳、养老待遇落实、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和赔偿中徇私舞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上学难、入托难,中小学教师在校外辅导班有偿代课,强制学生购买辅导材料以教谋私,教育工作人员利用稀缺教育资源以教牟利等问题。严肃查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放松监管违规审批问题;医疗单位工作人员与他人勾结欺诈骗保和索要、收受红包,以及强制消费向患者推荐药品和医疗器械收取商家回扣等问题。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和办理房产证,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搞垄断、收取高昂服务费,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聚焦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特别是裁判不公、不依法执行,以及违法办理“减假暂”搞“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严肃查处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干部拉票贿选、勾结各种势力破坏换届、干扰选举;少数基层干部充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与黑恶势力相勾结欺行霸市,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

 聚焦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少数干部对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搁置问题。解决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填表报数,增加基层干部群众负担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吃拿卡要”等问题。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治质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统筹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梳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的重点问题,建立专门线索台账,高效分办交办,优先处置办理。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化解信访积案,确保省市县信访举报件年度清零。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办理结果逐一向举报人反馈。

 建立健全重点线索查办机制。要明确重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及时掌握,加强督办。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彰的,要进行“蹲点”督导,帮助分析原因、支招破解。

 建立健全领导包案机制。要统筹安排,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侵害群众利益、长期重复信访的问题线索,建立清单,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制度,省市县镇纪委班子成员每人包抓3至5件信访件,对包抓的信访件要认真审核研判,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督促办理,年底办结。

 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违纪违法者“零容忍”。同时,注重发挥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作用,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在工作中出现偏差的实行容错纠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防止问责简单泛化、以问责代替整改。

 建立健全移交跟踪督办机制。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各级纪委监委要建立清单,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办理。对办理情况及时跟踪问效,保障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专题研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起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查找剖析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坚决监督纠正以“历史遗留问题”“上级没有明确规定”“解决时机尚不成熟”等理由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现象,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根据工作要求确定阶段性任务,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