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时间安排、整治重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至2021年底结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以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二)重点内容
1.工程建设领域
(1)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违规改变城乡建设规划;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2.矿产开发领域
(1)以资源整合、招商引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量身定制确定竞买人资格,操纵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违规批准减免缴纳相关费用;违规审批或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行为。
(2)在国有矿业权转让中违规决策、越权审批、规避审批;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高价受让矿业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合作经营、投资分红或其他变相形式,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股份或收益等行为。
(3)违规要求矿产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插手干预矿产开发中的物资采购、税费征收等问题。
(4)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8(信访室)
举报邮箱:sjwzb512@163.com
来访地址:市纪委监委北楼514室
特此公告
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