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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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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渭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渭南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进民生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活力财政“四个财政”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按照“简洁、高效、方便、快捷”的原则,着力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调整栏目设置,重点突出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预算执行、政务公开等内容,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财政信息主渠道的作用,同时将门户网站作为市县财政部门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全年累计上传各类信息587余条,被中、省、市各类媒体采用78条,被市政府网站采用300条,被中、省财政网站采用259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与社会民众相关性较大的政策、新闻、动态等消息436条。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筛选财政部、省财政厅网站与地方财政密切相关的政策和办法进行解读。坚持培训工作常态化,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干部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先后开展了PPP、政府采购管理、财政信息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极办理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7件,满意率100%,办复率100%。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市级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市人代会闭幕后,立即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市级政府预算、汇总“三公经费”及人大批准的所有预算报表,3月1日将预算批复到了各部门,对预算公开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公开的内容、格式及时限等。3月17日前,市级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较《预算法》的规定至少提前了5天,部门预算首次全部细化到公开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首次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更清楚地反映部门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便于社会监督。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市级2015年财政决算,市财政局立即安排部署了市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要求市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省关于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11月9日市财政局率先在财政网站公开了2015年财政决算,并对市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公开,11月10日市级部门2015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公开到位。市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坚持按月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县级预算信息公开按时。在市级率先公开预算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了月报统计制度和抽查制度,每月对县市区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开展网上抽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预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要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那里,公开到那里”的原则,继续开展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体彩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文广局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等信息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其他市级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也通过部门网站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的项目征集、项目安排等信息进行了公示。

(四)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公布的办法,凡经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审定的规范性文件,属全文公开的,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政策发布”栏目公开。

(五)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阳光透明。一是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6〕320号),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文本格式、时限及发布平台等进行了细化,确保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二是制定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在市财政局网公开了《关于公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服务商名单和印刷服务最高限价的通知》、《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量协议供货商名单和最高限价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积极抓好落实。目前,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单一来源专家意见、投诉处理结果、政府采购预算已在财政部指定媒体(陕西省市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同时,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透明度,坚持大平台交易、批量化竞价、自主性采购的原则,市级所有集中采购项目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招标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三是强化检查监督。要求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6年,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与群众的需求还不够贴切等问题。对此,市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有关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扎实改进预决算公开基础工作,从预决算编制环节提高预决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全面建立市县统一预决算公开平台,为公开预决算创造良好条件。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四个财政”建设做出新贡献。

 

 

 

渭南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