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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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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渭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渭南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助力财政改革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预算执行、政务公开等方面内容,深入解读财政政策,及时准确地将财政信息和政策意图向社会传递。同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通过报社媒体、县市区动态专栏对我市财政系统的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信息进行公开宣传。全年累计上传各类信息3130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06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与社会民众相关性较大的政策、新闻、动态等消息656条,被中、省、市各类网站、媒体采用268条。坚持培训工作常态化,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干部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先后开展了PPP、政府采购管理、财政信息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极办理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满意率100%,办复率100%。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在减税方面,主要是做好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利用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收费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及时发布收费改革方面的政策,先后转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和《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就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答记者问》,坚持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调整收费项目。指导各县市区公布执行的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收费目录清单向县一级覆盖延伸。与此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收费政策,使企业及时了解收费政策,进一步营造政府、企业、市场共同参与的收费管理模式和监督机制。

(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对中省出台的PPP相关政策第一时间在“政策法规”专栏中发布或转载,需要公众知晓的征集咨询机构和专家等信息第一时间在专栏中予以公告。及时公开PPP项目的回报机制、运作方式、拟合作年限、投资金额、项目概况、实施机构的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社会资本参与。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对全市涉企收费落实情况和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情况进行了调研,共抽查了韩城、白水、澄城三县市6户企业,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在政府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动态更新了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收费目录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抽查了市直部门和两个县市的票据使用情况,督促解决的个别市县收费不出具票据的问题;四是公开市财政局公务人员职务职责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效率。

(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2月,在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中,公开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2016年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7年8月,在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中,公开了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及2016年政府债务举借、偿还等情况。2017年8月,在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调整预算草案中,公开了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发行新增政府债券和举借外债计划情况。

(五)推进市级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市人代会闭幕后,立即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市级政府预算、汇总“三公经费”及人大批准的所有预算报表,2月17日将预算批复到了各部门,对预算公开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公开的内容、格式及时限等。3月1日前,市级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较《预算法》的规定至少提前了15天,做到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平台“四统一”,公开内容更加细化,更清楚地反映部门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便于社会监督。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市级2016年财政决算,市财政局立即安排部署了市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要求市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省关于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8月31日,82个市级部门2016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集中公开到位。市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坚持按月向社会进行公开。

(六)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阳光透明。报市政府研究制定印发了《渭南市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渭政办发〔2017〕10号),明确了今后两年内我市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限额,使市级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中有标准、有依据。同时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定点印刷结果情况,印发了2017-2018年度市级单位定点印刷服务商名单和印刷服务最高限价通知,公布的定点印刷服务商共24家。转发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改善了政府采购过程中专家权责不对等、专家不足,以及少数专家不专、不公等现象。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透明度,在陕西省采购网和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单一来源专家意见、投诉处理结果、政府采购预算已在财政部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开。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检查监督的重要内容。

(七)推进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公布的办法,凡经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审定的规范性文件,属全文公开的,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政策发布”栏目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7年,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政策解读有待改进等问题。对此,市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丰富公开形式,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基本目录,增加公开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改革,做到时间、平台、内容、格式“四统一”,建立预决算公开考核奖励机制,提升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