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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荐读】225期 全民国防教育基本知识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0:11

一、什么是国防?

国防是适应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需要,保卫国家领土、领海、领空主权完整,防备敌人侵略,而采取的以军事为主体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外交、文化等等一切措施的总和。一句话就是:国家的防务,人民的防务。所以说,国防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也不是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一人的事情,军队的事情,而是包括军事、政治、经济、科技、外交、文化等等方面及全体人民的防务。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为此,国家为了祖国的安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20多部法规,以完善国家防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二、我国国防的性质是什么?

我国国防的性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卫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即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第二,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防不受外国势力的影响,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即我们的国防是独立自主的国防。第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我们不要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土地。即我们的国防是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三、什么是国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一章第四款规定: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并规定了学校、社会、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是真正的国家教育,同公民教育一样,应该是贯彻一个人一生的教育和引导。

四、我国国防的职能有哪些?

主要表现在: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和幸福生活,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巩固国家地位,维护世界和平,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贡献;通过国防工业、国防技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使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五、什么是公民的国防义务?

公民的国防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国防活动中对国家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要求一切负有国防义务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平等地承担国防义务,自觉履行法定的各项国防义务。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公民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六、全民国防教育日的来历?

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防教育的主题节日。

国家之所以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一是针对和平时期人们国防观念淡化,需要加强国防教育;二是为全民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防教育的时机,可以更好体现我国国防教育的全民性、全社会性的特点。此时学校普遍已经开学,便于学校和社会组织活动,不选择历史上的某一国耻纪念日,为的是不针对特定国家。

俗语说,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可除,越是和平年代,越要提高国防安全意识,在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多变的今天,更是如此。

(摘自澎湃新闻客户端)